权力和责任的划分
II. 权力和责任的划分
A. 参与式管治原则
参与式治理需要与其他管理人员和教师协商和共享信息,他们可能对个人参与的某些努力的结果感兴趣, 或其办公室可能受到此种努力结果的影响. 所有各方都应努力建立一个尽可能开放的信息共享系统, 并且应该记得让其他人了解他们所参加的团体的最新活动.
因为这很重要, 尽可能地, 所有有关人士和团体都有充分的机会参与决策, 学院制定了以下合作分享此类事项的原则:
- 建议的行动, 建议, 或者,特定部门或活动的报告必须提交给适当的人或团体,供其评论和讨论,然后由发起团体采取最终行动.
- 发起小组的最后行动是否与作为报告主题的个人或团体的评论或建议相冲突, 这种冲突必须在最终报告或行动中指出,如果报告被提交给教员或教员执行委员会,持不同意见的个人或团体应被邀请出席会议.
- 难道不应该进行磋商吗, 拟议的行动, 建议或报告应被视为无效,直至进行协商.
一个高质量的学术项目的运作涉及到相互信任, 合作, 受托人之间的责任分工, 行政部门, 教师, 及学生团体. 董事会认可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在实施和维护一个健全和高质量的学术课程和专业人员方面提供领导.
而校董会保留这些正式权力, 在实用方便方面, 它承认下列权力和责任的划分.
- 书院校董会保留《宝博体育》及《宝博体育》所列之权力. 其中包括:
- 回顾, 批准, 不得批准开设或终止任何通向毕业的专业.
- 回顾, 批准, 或不同意对学院一般毕业要求的建议更改.
- 审查、批准或不批准任何教员队伍的增加或取消.
- 审查、批准或不批准晋升职级和授予终身教职的建议.
- 领取年度, 半年一次, 而且, 根据需要, 更频繁地汇报书院的学术进展, 其具体部门, 以及学院行政部门对全体教员的发展和提高.
- 在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上收到一份报告,说明自上次会议以来所有教员所进行和批准的学术变化.
- 在采取最终行动前,将任何学术变动(除教员外)提交教员研究和建议.
- 回顾, 批准, 或经首席学术官推荐不批准, 教职员及教务主任, 每个毕业班.
- 回顾, 批准, 或经教师专业委员会推荐未获批准, 首席学术主任及总统均申请公休.
- 教师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包括以下:
- 回顾, 批准, 或者不批准任何课程的增加, 教育政策委员会建议的替代或取消课程,但不会对课程政策产生重大影响.
- 通过校董会学术事务委员会向校董会提出建议, 任何影响毕业要求的学术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任何导致毕业的专业的开设或终止.
- 回顾, 批准, 或不通过其委员会的建议,批准有关上课出勤政策的改变, 退出程序, 试用期或荣誉条例, 信用转让, 航向改变, 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其他规定.
- 推荐毕业班,由校董会批准.
- 评估教师人员配备需求,并向行政部门建议设立新的教师职位.
- 招募和挑选教师职位候选人,并推荐给行政部门.
- 学术部门有一定的授权和责任, 包括以下内容:
- 来确定, 得到了教育政策委员会的批准, 任何与现有教员或受托人政策不相违背的系内毕业的具体要求.
- 与总教务主任及教务长协商,决定每学期应开设的课程.
- 来确定, 得到了教育政策委员会的批准, 满足本系专业及相关领域要求所必需的课程.
- 确定所有课程的先决条件.
- 确定学院目录中提供的所有课程描述,只要这些描述没有实质性地改变教师先前批准的课程的性质.
- 上述授权的程序假设如下:
- 任何有关上述受托人职责中所述的学院主要学术政策或程序的改变建议,必须在董事会年会或临时会议的正常程序中提交
- 学术部门有权在学年期间的任何时间对上述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如果这些更改要在下一年度纳入学院目录,则必须在注册主任指定的日期提交给注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