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策略(HR_EMP)
政策的名字 业绩评估
政策范畴 选择一个项目.
政策子范畴 选择一个项目.
负责的部门 人力资源
政策将被批准 内阁
负责副总裁 行政副总裁 & 金融服务
负责任的 AVP or 导演 人力资源总监
保单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日期
政策检讨日期: 策略适用于
建议政策检讨日期
额外的权威/引用
政策的目的
决定:
☒批准
☐拒绝 已列出或需要进一步回顾 评论: |
政策
绩效评估
政策
主管应在持续的基础上对每个被监督的员工进行培训和咨询. 至少每年一次, 主管应完成他或她所监督的每个职位的正式评估, 建立绩效目标, 完成一份绩效评估表,并对每个被监督的员工进行绩效评估面试. 这项评估旨在完成以下工作:
- 沟通对业绩的期望
- 设立具体的、可衡量的、可实现的、合理的和及时的目标
- 提供反馈
- 协助制定策略以达到工作要求
- 诊断需要持续发展的优势和领域
- 为提高工作表现制定发展计划
- 识别和评估额外的职业机会
实务及程序
- 每个主管应对其职权范围内的职位说明进行年度审计, 与员工一起审核审核结果, 获得下一级监督的同意, 并将资料转交人力资源办公室处理.
- 在审查和更新工作描述后,每个员工都应收到一份适当的更新的工作描述. 这应在年度绩效评估过程中完成.
- 导师应在评估讨论前填写学院评估表,并获得下一级督导的同意.
- 主管和员工之间应该进行公开和直接的讨论. 这一讨论将有助于员工制定专业成长的发展规划.
- 如果员工不同意绩效考核评分的任何部分, 员工应首先与主管讨论此事. 如果分歧领域继续存在, 员工可以在另一张纸上以书面形式回答, 具体描述分歧的领域, 并提交给下一级主管审查和讨论.
- 人员应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 签名表示与内容一致,除非如上面第5条所述表示反对.
- 签署的绩效评估表副本应由主管审查并提供给员工.
- 填妥的考绩表应送交人力资源厅,供主任审阅和签署.
修改日志